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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完善乐娃玩具售后服务体系,使消费者及经销商的利益得到保证,本公司实行退、换货制度,特订立本制度。
一、 退、换货对象:
所有订购公司产品的经销商,都可根据本规定办理退、换货。
二、 退、换货条件:
1、由公司统一配货的产品,因不适合当地的销售而需退换货的;
2、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(由于运输及顾客人为因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,本公司概不负责)。
3、促销、清仓等降价商品不得退、换。
4、所退、换商品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① 商品未被污染;
② 所退、换商品的包装完好无损(包括内外包装),并不影响二次销售;
③ 随产品附带的资料齐全,包括:产品合格证、产品说明书等;
④ 随该件商品附送的赠品完好;
⑤ 出具相关单据,包括:送/收货单、签收单、发票等。
三、 退、换货时限:
1、 由公司统一配货的产品,因不适合当地的销售而需退换货的,自公司发货之日起六十日之内可以办理退、换货;
2、 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,应于收到货物十天内办理退、换货手续。
四、 退、换货手续:
1、 如果符合退、换货条件规定的,请在退、换货前以电话的方式与本公司联系,告知需退、换商品的品名、数量等,并如实、准确无误地填写《退/换货登记表》传真至本公司。
2、 本公司在收到《退/换货登记表》后,售后服务专员将会马上同退、换货人取得联系,审核退、换货人的退换货要求,后将《退/换货登记表》交公司销售部经理审核确认,然后报请总经理批准方可准允退、换货。
3、 经审核批准退、换货后,物流部负责人即时与该退、换货人联系,通知退、换货人将所退、换商品发送至本公司。
五、 退款的处理办法:
公司在收到所退换货物并验收无误后,其相应金额划入专卖店的帐户余额中,专卖店直接使用帐户余额中的资金选购其他商品。
六、注意事项:
1、严禁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对外销售,专卖店应在收到货物时及时查验,避免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流入市场。
2、 因部分玩具产品具有季节性以及本公司玩具产品的更新速度较快,为避免专卖店积压货源,建议专卖店及时调查市场,把握产品的销售动态,按销售情况适量订购公司产品。
3、 除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退换货运输费用由公司承担外,其余所有退、换货的运输费及包装损耗费均由专卖店负责,因此建议专卖店将需退换货产品作打折促销处理,这样,既可避免承担运输费用,又可以获得一定利润。 |